建城〔2019〕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以下简称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04-27